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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 1月11日至1月14日召开,会期4天。
建议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南岸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南岸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岸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南岸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岸区2018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岸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南岸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审议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审议和测评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决议执行情况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和测评南岸区2017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报告,票决2018年度重点民生实事。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重庆市南岸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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